英属维尔京群岛位于加勒比海,离波多黎各以东约80公里。近年在该群岛以国际商业公司法注册成立之公司在香港甚至远东区都非常普遍。
国际商业公司均享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免缴入息税优惠。
股东人数最少为一人,可以记名或不记名形式发售。股东之资料不用在公众档案登记,惟必须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之办事处存有股东登记名册。
董事人数最少为一人,公司董事亦同样被接受。董事资料不用在公众档案登记。
公司名称必须包括下列其中一项:Limited, Corporation, Incorporated, Societe Anonyme, Sociateded Anonima 或上述的简写。
下列用字及其有关行业不能使用:Assurance, Bank, Building Society, Chamber of Commerce, Chartered, Cooperative, Imperial, Insurance, Municipal 及Royal。
法例规定国际商业公司必须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注册办事处及雇用注册代理人,办事处必须存有股东登记册及公司印鉴印迹。
当地的商业公司法提供一个便于管理及富弹性的环境,它包括以下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