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位於馬來半島南端,現已成為領導全球的外匯中心之一。其證券及保險業發展穩固,而銀行業亦能提供各項服務。

下列是一些新加坡公司的資料:–

 

新加坡的入息稅是根據地域概念而成。新加坡註冊的公司如有海外投資,其管理架構如能妥善設計,則其於新加坡以外獲取的利潤可能免受課稅。

 

200441日起股東人數最少為一名以公司或個人名義都可以公司不能發行不記名股票

 

董事人數最少為一人,而此人必須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或持有效工作准許証人仕。  其他董事可為非居住於新加坡之海外人仕。

 

公司名稱不能與現時已成立之公司名稱相同。  除個別行業獲批准經營外以下稱號不能使用,如:“皇家,“銀行,“財務信託 保險等。

 

所有公司必須在新加坡設有註冊辦事處。

 
 
  • 每家公司必須委聘一位當地公司秘書而此人必須為新加坡居民。

  • 財務報表必須經獨立核數師審核後呈交每年的股東大會進行審批。

  • 周年申報表必須在股東周年大會後一個月內呈交公司註冊處。

  • 公司的董事,股東及秘書之詳細資料須存案於公司註冊處,並可供公眾查閱。
 
附註: 如需要其他海外地區資料如巴哈馬,百慕達,科克群島,巴拿馬等請聯絡本行以便提供。